保護眼睛從小做起 - 斜視、弱視及複視的預防與保健

  在孩子的成長期中,或許有些較為細心的父母會發現孩子曾有類似「鬥雞眼」的現象,而極為緊張。事實上,幼兒的成長發育過程中,出生後的嬰幼兒本身都有不等程度的「複視」及「斜視」的生理現象,而其約在三個月至六個月大時,兩眼的運動協調功能才逐漸發育成熟。此外,罹患「弱視」的幼兒,其在眼睛本身結構上,並沒有特別明顯的病變,但假若不去理會它,或許會因而造成單眼或雙眼的視力減退。在臨床上,「弱視」的定義是指視力無論如何矯正都無法達到 0.6 以上者。

  正常人的眼睛在盯住某一物體時,物體的形象便分別投射到兩個眼睛內,然後通過複雜的視神經傳導系統,把影像的信號分別傳送到大腦視覺中樞的相對應部位,此時大腦皮質會把同時來自雙眼的影像信號,融合成一個單獨的影像,因此我們所看到的是單一清晰的物影。由於正常人兩個眼睛之間相隔一定的距離,所以投射到兩眼的兩個來自不同方位的形象,雖然在外形、輪廓及大小上都大致相同,但並非完全吻合,但這些細微的差別卻能在經過大腦皮質特有的神經細胞的精密融合過程中,讓我們看到的物體有立體的感覺,也就是使得眼睛有辨別空間或距離的能力。事實上,假若我們蒙住一隻眼睛來看東西時,便可以發現雖然東西能夠看得很清楚,但卻缺乏立體感。

  臨床上,大多數人的「弱視」和「斜視」有相當程度的關係。兩隻眼睛本身就有很精密的協調運作,主要是由於眼睛本身附有六條精細的動眼肌,而這些動眼肌能在腦神經的神經傳導之下互動協調作業;假若其中有某一條動眼肌收縮過強或過弱,或者發生不明原因的麻痹,此時由於各方眼肌的拉力不均衡,則必然會使眼球偏向一側,這就是「斜視」的主要成因。

  一旦出現斜視以後,同一物體的影像將會投射到兩眼不相對應的部位,由於來自雙眼視覺信號所產生的影像無法在大腦皮質中吻合一致,便會產生「複視」。複視不僅導致視力的障礙,而大腦本身更會主動地抑制那隻斜眼的視覺,久而久之便使這隻眼睛形成「弱視」。在複視出現的初期,大腦皮層對視覺的抑制作用是可以回逆的,因此只要把正常的那隻眼睛遮蓋起來,並單獨用罹患斜眼的那隻眼睛來看東西,便可以解除大腦對患眼視覺的抑制作用。雖然如此,倘若複視存在的時間太長,則會使得斜視的矯正不易。此外,持續性的視力抑制,也就形成弱視了。

  事實上,「斜視」、「複視」及「弱視」三者互為因果關係,而這種情況常見見於四歲以下的幼兒。但要矯正「斜視」、「複視」及「弱視」並不難,只要將幼兒好的那隻眼睛用眼罩遮蓋起來,強迫幼兒用斜視的那隻眼睛看東西,久而久之(斷斷續續治療到九歲左右)斜眼便會逐漸恢復到正常的位置了。但在臨床上,假若孩童的弱視是由於視網膜出血(如出生時曾經發生缺氧的窘境)或色盲(染色體異常遺傳所致)等因素造成的,其治療預後則要比因斜視等原因引起的較差。
  
  在有些「弱視」的個案中,由於雙眼的視力相差太大,而在看東西時,其所感覺到的形象大小及清晰度差距太大,更無法在大腦皮質中融合成一個完全吻合影像,最終則會造成長期的弱視病態,甚至在視覺上無法擁有「立體感」及「深度感」;但此時父母若能及早發現,即時配帶矯正眼鏡,亦可逐步減低弱視的惡化。因此,在此呼籲父母在孩子三、四歲時,應主動帶孩子作一次完整的眼睛及視力檢查,一旦發現有弱視的現象,應立即治療及矯正,倘若拖至六歲甚至九歲以後才發現,則為時已晚矣。此外,臨床上因高度近視、遠視或散光等屈光不正所衍生的弱視,在配帶矯正眼鏡後,弱視也會逐步緩解,視力將會改善。因此,對於學齡前孩童的定期眼睛及視力追蹤檢查,是十分重要的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