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發展遲緩高危險群兒童?

  所謂高危險群兒童通常指0-2歲嬰幼兒,有身體發展、認知發展、溝通能力發展、社會與情緒發展或適應行為發展任何一方面有臨界遲緩現象,及發展商數介於70至85之間,或在肢體或心智方面障礙已被診斷,具有很高的機率會造發展遲緩的兒童。若不接受早期療育的話,將來非常可能會出現發展遲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