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喜歡運動,不難
感覺愉快最重要
黃英哲老師本身也是游泳國手出身,基於對運動訓練的研究與體會,他認為十二歲以下的孩子實在不應該接受太多的訓練。重複而嚴格的練習,對兒童會造成相當大的心理疲倦感,因為他們的心智尚未成熟到可以消化這些壓力。許多優秀的小選手,就因為長期練習的壓力,以致於在上了國高中以後,不願意再接受練習,其實這對國家運動人才的培育是相當大的傷害。反觀國外的做法是,十二歲以前只做趣味性的遊戲活動,建立正確的姿勢和運動觀念,讓孩子喜歡運動,而且肌肉發展良好,很容易進入其他的運動模式。
多樣化培育比較好
再怎麼好的老師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樣樣皆通,有些教練擅長肌肉力量的訓練,有些教練很能鼓舞孩子,有些教練則擅長技巧的學習,但是台灣的運動選手通常跟了一個教練就不換、也不再找第二個教練,教練本身也不願意和其他教練共同培育這個孩子,頗有「這是我的孩子,你不可以搶走」的味道。其實對孩子而言相當可惜,因為沒有辦法從不同專長的教練吸收優點、截長補短,也失去了很寶貴的學習機會。父母師長實在應該有更開闊的心胸,去接受多種不同的教導模式,不應抱持佔有孩子的心態。
父母參與是關鍵
希望孩子培養運動的熱愛,最好不要把孩子丟給運動教練,然後父母自己在家睡大覺看電視!黃英哲老師強調,父母跟著孩子一起運動,甚至養成每週至少一小時以上的運動習慣,才能激發孩子的興趣。其實不一定要找教練做訓練,休閒育樂性的遊戲就夠了,可以輕鬆地跑跑步,玩玩球,騎騎單車,或是溜冰;若是能號召同學朋友一起來玩,也可以從團體的活動當中,學習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每星期安排不同的運動,讓孩子可以練習不同部位的肌力、耐力和柔軟度,均衡鍛鍊體適能。長期的親子運動,不止讓您與孩子身體更健康,親子關係也更加親近,一舉數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