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孩子學會「分享」?
孩子大都很自我,他們會想要幫助別人嗎?關心別人嗎?「利他行為」就是幫助別人、願意與人分享的行為特質。大多數的小朋友在一歲到一歲半左右,他們看到別人難過傷心的時候,他們會跑去把自己的玩具拿給別人,意思是要安慰他,不過這並不是真正的分享行為,需要長大些,孩子理解別人的感受與想法時,孩子才會開始想知道對方為什麼會難過、對方需要什麼。
因此,從年齡的發展特徵來看,幼稚園時期的孩子比較傾向以滿足自我需求為主要行為目的,到了國小一二年級才會開始考慮別人的需要,不過他仍然只能以簡單的架構來理解和表達。國小中年級以後,會以人際關係取向來進行利他行為,例如:「老師說要日行一善」,因此他去做。
直到國小高年級,孩子才會真正建立他們的同理心,從別人的立場去感受、為別人著想,願意主動付出和給予。同時也會將社會規範價值判斷化為自己的價值判斷,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會對別人會有什麼影響,也會比較懂得尊重別人。
學會分享之前
與人分享,對幼兒來說真的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在教導「分享」概念前,可以先讓孩子有段適應的時間,讓他對自己的所有物先有安全感與自主權後,再漸進、自然地想與人分享。
一、 要讓孩子擁有一段屬於他獨自享有玩具的時間:
一定要給孩子時間,了解「我有我的東西,別人也有別人的東西」以後,才能考慮指導孩子與別人分享。
二、 教導孩子從遊戲中學會輪流:
在幼兒園中,老師應該幫助孩子以遊戲的方式明白「雖然一時讓給別人玩,但仍會輪到我」的道理。在家裡,則給孩子一個可以放他的東西的盒子、抽屜,確立他的所有權,並且任他決定與人分享的方式。透過分享玩具的遊戲經驗,他自然會願意和別人分享所喜歡的玩具,並且感到快樂。
如何與小客人「分享」?
當家有「小客人」時,是孩子學習「分享」的最佳時機,在作法上我們必須能掌握下列的幾個重點:
1. 尊重孩子的東西,也試著瞭解孩子難以割捨的那份「痛苦」,讓孩子明白,你並不是強制地要剝奪他的東西。
2. 教孩子把東西借給客人的同時,當著對方的面說清楚︰這只是「借」,玩過了就還給主人。
3. 提供一個人以上才能玩的遊戲,例如︰投球、扮家家酒等,可以使孩子自然而然地與人同樂。
4. 不必勉強孩子什麼東西都與人分享,尤其是新的或最喜愛的玩具。可能的話,可以在小客人到來之前,先和孩子討論那些東西是不願借人的,先妥善收藏好;當然也可以先想好,待會兒可以跟客人玩些什麼。如此,孩子不但受到尊重,也有了較好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