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可以出遠門旅遊嗎?

或許絕大部份的民眾都會質疑「孕婦也可以平安健康的出外旅遊嗎?」或者質疑「旅遊者不會因為懷孕而失去旅遊的樂趣嗎?」其實要回答這樣的問題前,最首要的關鍵就是必須先確定旅遊者懷孕的週數。

 
孕婦最佳的旅遊時機為懷孕中期
根據婦產科醫師的臨床追蹤結果,得知孕婦最佳的旅遊時機就是在懷孕的第二期(一般將懷孕自然過程分為三期:懷孕前三個月為第一期,懷孕第四至後三個月前為第二期,而懷孕後三個月則為第三期),因為在懷孕的第二期時,孕婦的身體已經都能適應懷孕所帶來的不適及不便,而此時身體也不至於過分臃腫,或者妨礙行動,而此時「流產」的機會,亦較其他早晚兩期來得低。

此外,根據航空公司一個非正式的統計報告顯示,孕婦如果在懷孕七個月以後還搭機出國旅遊,比較容易出現「早產」或「流產」等合併症。當然,孕婦最好不要選擇到未開發的國家或荒野叢林地帶,以免傳染到流行性疾病;此外,這些地區由於醫療資源匱乏,有問題時很難及時找到醫療援助,對孕婦本身及腹中胎兒而言,在健康上都沒有任何保障。

事實上,絕大部分的產科醫師都不贊成孕婦在懷孕28週以後,還到一百公里以外的地區去作長途旅遊,因為假如在旅遊行程中發生「早產」、「胎盤早期剝離」、「妊娠性高血壓」、「下肢靜脈炎」、「意外摔倒」,甚至不幸發生車禍,都會增加子宮或胎盤的傷害,而使得母親及胎兒遭受到不必要的危害,甚至無法搶救母子的性命,使得歡樂的旅遊,反而成為死亡之旅。

正視孕期旅遊的風險
若是孕婦在其高風險期中,不得已需要搭機出國時,則務必在登機前兩個星期,先與其婦產科醫師謹慎商討,並做好完善的健康風險評估,以及健康規劃檢查,甚至及時危機處理的認知,如此才能夠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傷害」。

不宜出遠門的孕婦
再者,孕婦除了在懷孕第28週以後儘可能不要長途旅遊外,過去病史有不良紀錄或是有下述健康問題的孕婦,也不宜貿然出國旅遊:

●過去有不良生產經驗者
曾歷經自然流產、子宮外孕、妊娠毒血症、早產、子宮頸閉鎖不全、難產、剖腹生產、胎盤早期剝離、子宮及胎盤先天異常、高血壓、骨盆腔發炎、下肢靜脈曲張合併栓塞、Rh陰性血型者,或者懷孕早期有嚴重「害喜」現象者,最好不要貿然搭機或乘船出遊。

罹患內科疾病者
有內科病史的懷孕旅遊者,必須在原有疾病病情已經獲得控制之下,並且得到其主治醫師的許可,才能夠放心出遊。此外,某些常見的慢性疾病,例如:糖尿病、先天性或後天性心臟病(如瓣膜性或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腦血管病變(如陳舊性腦中風)、痛風(或高尿酸血症)、高脂血症、嚴重貧血(在懷孕期間會更加重貧血的症狀)、氣喘、癲癇、下肢靜脈炎、動暈症(暈車、暈船、暈機),甚至某些嚴重的過敏性疾病,都可能在旅遊期間出現突發的急性惡化,因此亦不要貿然搭機或乘船出遊。

●評估是否存有潛在性的懷孕期間伴隨之合併症
某些懷孕旅遊者在懷孕期間曾經被告知患有如尿蛋白、高血糖、子癇症,甚至高血壓,那麼就更需要在出遠門旅遊前事先做好健康規劃。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預先打聽旅遊當地是否有合格的產科醫師,以便萬一在意外發生時方可尋求醫療援助。孕婦在出國旅遊前亦應要求您的產科醫師開具一份病歷摘要,同時以信函書面說明,推薦當地的產科醫生並拜託其能夠加以特別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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