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的生心理表現為何?
一、位移動作發展(抬頭、翻身、坐、爬、走、跑、跳…)
二、操作動作發展(伸手抓握、手指捏物、拆裝物品、堆疊積木、握筆塗鴉、寫字,以及自己吃喝、穿衣、上廁所等的處理能力)
三、語言發展(發出伊啊聲、叫人、聽懂大人的話、用說的表達自己的需求、跟人聊天表達發生過的事)
四、知覺與認知發展(利用五官去感覺觀察,用頭腦去判斷辨別物品的大小、顏色、形狀、多寡、遠近、高低、軟硬、味道等特徵的變化,學會生活常識以及空間、時間、因果關係、抽象的文字與數字符號等概念)
五、社會情緒發展(有安全感、減少退縮依賴、遵循規範、學會與同儕相處、適合情境的情緒表達與控制、性別角色與道德感的建立等)。
而「發展遲緩兒童」指的是生理或上述能力有明顯(或疑似)異常的零至六歲兒童。不同的小孩依據發展能力類別與嚴重度差異會有不同的外在行為表現,其中失能特徵顯著的障礙兒童容易被發現與診斷治療;但功能落於正常邊緣之灰色地帶者在年紀小時與一般兒童落差不大,較不易被發現,但隨著成長則可能在生活或學習適應上遭遇困難。他們皆需要家長或老師細心觀察、安排篩檢與進一步評估,以便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