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28週開始,每兩週產檢一次。
檢查項目:
1.50公克葡萄糖篩檢異常者,進一步做100克以確定診斷檢查。
2.例行產檢: 問診:本胎不適症狀,例如水腫、靜脈曲張、出血、腹痛、頭痛、痙攣等。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 實驗室檢驗:尿蛋白、尿糖。